驻百色辖区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百发〔2021〕1号),为加快人才向我市聚集,推动我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力度,结合百色实际,制定我市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经百色市认定,且在协议期内的A、B、C、D、E类人才。
二、贷款额度
对我市在协议期内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百色购买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可放宽至百色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6倍、5倍、4倍、3倍、2倍。
三、贷款次数、套数认定标准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套数的认定标准,按照现行的百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标准执行。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视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视为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暂不受理第三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住的申请。
四、其他条件
对我市高层次人才使用房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需符合百色市住房公积金其他贷款条件。
五、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由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2021年4月12日印发